有这样的
保险公司认为:前保险杠的损失达不到更换标准,所以本次事故不能更换前杠。同时,保险公司还认为,汽车前杠修复后对其安全行驶不会造成影响(保险公司保证修复的内支架有三个月的保修期)。而车主则认为:前杠在汽车撞击时可以起到缓冲作用,一旦损坏,特别是这种支架断裂,其塑胶材料即使修复完整,其安全性也不能保证。
不难看出,此案件中双方的矛盾主要在应不应该更换配件上,这也是车主与保险公司最常见的矛盾,那么怎样才算达到更换标准?这个标准是谁制定的?又是如何鉴定的?
对此,车主、保险公司、业内人士各有看法。
车主:邱小姐认为,汽车出险,换不换配件还不都是保险公司说了算,保险公司不给赔也没办法,因为钱在他们手里。杨先生认为,保险公司给予修复后虽然有三个月保修期,但在这三个月内怎么鉴定质量,难道要我们再开车撞一次吗?否则,你说你们修复后没有问题,谁知道啊?
保险公司:发生事故后,财产险公司实行的是补偿原则,在可以修复的情况下以修复为主,这是国家规定允许的,对于是否应该更换配件,保险公司一般会根据自己公司的规定来判断。像这种小事故客户对此有争议的话,可以请公估公司给予鉴定,大的案件可通过诉讼。
保险业内人士:
同样,出于安全的考虑,车主提出要更换配件的意见是可以理解的,在可以修复且不影响质量的情况下,双方应该尽量协调。对于更大的争议,只能通过法律诉讼,经相关司法部门鉴定,要求保险公司给予赔偿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