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审判决: 车商须退一赔一
拿到鉴定报告后,车主余植有才算对这辆保时捷的身世,有了个大概的了解。这辆车出厂后卖给美国加州的一位消费者,可能是这位美国消费者对车辆不满意因此提出了退车要求,最后经销商辗转卖到了中国。该车最早经香港进关,后经长春一经销商转手,到过天津海关,几经周折之后卖到了余植有的手上。
去年年底,义乌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。法院认为,被告在销售过程中隐瞒真实配置情况,多款配置不符合双方约定。虽然目前的法律未禁止“美规车”在中国销售,但作为消费者其主观上肯定认为经营者提供的车辆符合中国规范,除非合同中有特别约定。此外,被告未能如实向消费者提供发票。被告的以上这些行为,已经构成欺诈。
由于义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,其民事责任依法由其总公司承担,法院最后判决,由上海华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余植有办理退车手续,退还余植有实际购车款89万元,并赔偿余植有损失89万元。此外,上海华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还必须支付诉讼费、案件受理费、鉴定费共计108970元。
昨天,记者从义乌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判决书刚刚寄出。被告会否在判决书送达后的15天内提出上诉,目前还不得而知。
采访随笔 为这次维权鼓掌
16个月的漫长维权之路,让余植有尝尽了维权的艰辛。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,虽然还不能说已为他的这段维权之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,但至少是一个漂亮的逗号。一次次失望和无奈之后,余植有终于迎来这场较量的首次胜利——也希望是最后的胜利。
“幸亏买车时我坚决要求经销商写下配置单。就是这张配置单,成为我打赢官司的铁证。”在余植有看来,他手头掌握的证据成了他对付无良商家的利器。从最初提出退车,到后来要求“退一赔一”,这个过程正反映了一个消费者维权意识的理性回归——既然法律赋予了我们“退一赔一”的权利,为什么不去行使而纵容商家的不诚信?从某种意义上说,正是商家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,一步步刺激了余植有的维权欲望。
商家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,在汽车消费领域中其实屡见不鲜。车辆的配置是否原装,质量问题究竟是先天的还是使用不当造成的,话语权往往掌握在商家手上。消费者不服气可以去鉴定,但动辄数万元的鉴定费往往会吓跑多数消费者。余植有的这次胜利,除了证据充分外,与其自身殷实的经济实力也有密不可分的关系。但即便如此,在这场较量中他仍然处于弱势,因为他面对的是资金实力雄厚的专业公司。多数汽车消费纠纷的结果往往就是,消费者获取商家的微小补偿之后选择忍气吞声。
正是在这样的消费环境中,余植有的获胜有着他特殊的意义。他彰显了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力量:谁漠视我的权益,我就能给他致命一击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