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部落|车友联盟|爱车商城

·商家加盟 ·加入收藏 ·设为首页

首页 动态 导购 车库 团购 保险 二手车 经销商 爱车搜 用车修车 有车生活 香车美女 违章查询 导购地图 车商通
位置:温州爱车网 / 汽车新闻 / 汽车保险 / 车险动态 / 正文
车祸发生在“交界处”
2008-10-16 08:45:41 温州爱车网查看评论(0)条进入论坛
汽车买了保险,出车祸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是天经地义的事,可有一起车祸发生在理赔与拒绝理赔的“交界处”,引出了许多争议。保险公司认为,这起车祸属于责任免除范围,拒绝理赔,律师认为,这与“责任免除”套不上,保险公司应当理赔。

  前天下午,市民夏先生将车开到洗车店准备洗车时,不慎撞上了洗车店的墙壁,汽车严重受损。夏先生立即向天安保险公司报案。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骆先生赶到现场勘察后认为,这起车祸属于“责任免除”范围,公司不予理赔。在车主与理赔人员争执不下的情况下,骆先生随后打电话向领导请示,但该公司领导还是拒绝理赔。于是,夏先生打电话向本报反映。

  记者在现场看到,夏先生的轿车是在洗车之前撞墙的。记者在理赔条款上看到,责任免除包括竞赛、测试、在营业性维修、养护场所修理、养护期间。

  夏先生说,交警也到过现场,认为这是一起交通事故,车主负全责。既然是交通事故,又是车主负全责,保险公司应当给予理赔,再说,这起事故与“责任免除”条款都套不上。夏先生表示,如果天安保险公司执意不予理赔,他将向法院起诉。

  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颜律师认为,夏先生这起事故应该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,因为,是在洗车前出的事故,属于交通事故。如果保险公司硬套上“责任免除”,那么这个条款上也没有注明洗车时发生的事故不予理赔。

  据夏先生说,在买保险之前,他没有看过所有理赔条款,也没有签字。这样的话,这个“责任免除”是属于“霸王条款”,夏先生可向法院起诉。

  昨天下午,记者与车行的郑先生取得联系。郑先生说,新车委托车行保险时,车行就只是向车主告知保险种类,所有的条款都得车主付保险费后出来的,所以之前没有给夏先生签字。

  郑先生表示,他们也正在与保险公司协商,希望保险公司给予理赔。
来源:温州爱车网
下一篇 · 如今选车越来越挑“色”
        
相关新闻
( 保险 )

网友评论

查看评论(0)条


匿名发表    验证码:
每日读图

新闻快速搜索

爱车工具箱

新闻分类导航

本类新闻排行